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9年2月26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主动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固树立“铁案”意识,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44件28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1人。
助力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关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洛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坚持依法履职,有力促进公平正义
扎实推动平安洛阳建设。
切实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结家事、侵权、劳动争议等普通民事案件26541件。密切关注民生基本诉求,审结医疗、交通、消费领域纠纷案件5204件。
积极参与法治洛阳建设。
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挂图作战,共执结案件27499件,实际执行到位6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3%、12.2%,质效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三、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深入推进“分调裁”改革。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四、全面从严治院,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狠抓政治建设不动摇。
狠抓能力建设不放松。
狠抓作风建设不懈怠。
狠抓廉政建设不停歇。
五、广泛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要求,始终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突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三是矢志不渝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四是锲而不舍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五是持之以恒夯实队伍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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