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栾川县石庙镇龙潭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揭牌,成为我市首家运营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
日前,栾川县石庙镇龙潭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揭牌,成为我市首家运营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
“拿到股权证,年底就能分红!”当日,龙潭村村民常大琴顺利领到了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她激动地说,这些年,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家里有了林权证,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去年,农村承包地也颁了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现在,又拿到了股权证,让农民变股民,有了更多的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旨在切实把清产核资搞实、把权属关系厘清、把集体资产管好用好,让农村集体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2017年10月,栾川县作为我市唯一试点县,先行先试,探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首先,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就是要全面摸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其次,量化资产搞股份合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就是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组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再次,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方面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让农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切实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据悉,在栾川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6月,我市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2019年5月底前,全市清产核资工作要全面完成,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同步压茬推进成员资格认定、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等工作。(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通讯员 沈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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