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洛阳市分行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注销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和规定,并经过我行核实各存款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情况,我行拟对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存款人在我行开立的尚未撤销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做出账户撤销的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清单中所列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存款人(详见附件)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账户的撤销手续。
存款人逾期未办理账户撤销手续的,我行将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备案类人民币结算账户的撤销手续核准类人民币结算账户报送当地人民银行。被撤销备案类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如有异议,可自账户撤销之日起六十日内与账户撤销机构联系,仍有异议的可向撤销机构上一级市县分支行联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洛阳市分行地址:洛阳西工区中州中路220号邮政大厦;联系电话:0379-64120073
附表:工商营业执照注销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洛阳市分行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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