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家庭有一名重度残疾人,那么整个家庭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导致“照看一个人,拖累一群人,致贫一家人”。
如果一个家庭有一名重度残疾人,那么整个家庭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导致“照看一个人,拖累一群人,致贫一家人”。
日前,《洛阳市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托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出台。我市决定全面推广实施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以期“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致富一家人”。
据统计,目前在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二级以上重度失能残疾人达1.7万人,其中肢体类和智力类残疾人占59%,这类群体成为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的“坚中之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着眼“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决定探索采取集中托养方式解决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脱贫问题,并先期在伊川、宜阳开展试点,创新经验,总结提升,进而全面铺开。
伊川县高山镇集中托养中心是我市首批四家试点之一,依托该镇卫生院改建而成。小院干净敞亮,无障碍设施齐备,公共厨房、洗澡间等一应俱全。这里共设置11个托养室,每间托养室里有2个专业护理床位和1张看护床位,室内还配备了电视、消防等设施。
草场村的宋会杰年过花甲,10多年来独自拉扯一双智障儿女,须臾不能离身,生活基本靠政府救济。如今,一双儿女免费住进了托养中心,吃住全包,还能接受医疗康复。同时,按照每2名托养人配备1名护理人员的政策,宋会杰被优先聘为护工,专门照看自己的儿女,每个月还有1500元工资和300元生活费,一家人的生活和收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无独有偶。伊川县鸦岭乡托养中心设在当地敬老院。曹坡村的曹京堂老人和妻子都患有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儿子曹明飞长期照顾老人,无法外出务工,生活拮据,至今没有娶妻。不久前,曹明飞父母被乡托养中心集中照料,曹明飞通过技能培训,顺利外出打工,一家人的生活有了转机。
而在宜阳县,当地依托民办老年公寓,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手段开展集中托养,目前运行效果良好。
按照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全市9个县(市)都要借鉴伊川和宜阳试点经验,启动托养中心试点建设;在2018年5月底前,全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都将至少建设1个托养中心;到2018年年底,全市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基本实现集中托养。
与社会托养不同,此次推广的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托养由政府主导,托养中心为乡镇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各地托养中心建设要因地制宜,通过盘活闲置公共资源,依托乡镇卫生院、乡镇敬老院、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等现有设施进行标准化改扩建。此外,各地也可依托现有社会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设置。
在建设标准方面,托养中心应具备必要的生活、康复和医疗功能,住房和设施设备应符合消防、避险等安全标准,做到方便生活、利于管理、简洁实用,反对无为奢华,搞形式主义。
“托养对象必须是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1级、2级肢体和智力残疾、无生活自理能力,且病情稳定无需住院连续治疗的成年人。”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负责人李孝伟表示,按照政策设计,集中托养在本人及家庭自愿的基础上,按“本人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筛选确定。
托养中心工作人员、护理人员要作为公益性岗位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招录,并优先招录托养人员的家庭成员,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加家庭收入,实现“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致富一家人”。(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通讯员 赵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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