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处理五类违法犯罪人员:贩卖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敏感信息的人员;从源头大量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职务便利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长期、专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犯罪的人员。
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全面打击、严打关联犯罪,坚持“既打上游、又打下游”的原则,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其关联犯罪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打击,特别是对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盗刷银行卡、敲诈勒索、非法调查、非法讨债等关联犯罪行为,将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根据要求,公安机关在侦办相关案件过程中,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案情和侦查工作情况;对查获的公民个人信息,将妥善保管、依法处置,坚决杜绝涉案信息二次泄露。警方也希望,广大群众发现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房产家装、保险、医疗、教育培训等中介机构的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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