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案件量逐年激增,执行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而一些“老赖”为了躲避执行,往往一逃了之,给本就繁重的执行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解决人难找、财难寻的问题成为破解执行难的关键。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案件量逐年激增,执行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而一些“老赖”为了躲避执行,往往一逃了之,给本就繁重的执行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解决人难找、财难寻的问题成为破解执行难的关键。
为了能够精准定位“老赖”,提高执行效率,洛龙区人民法院联手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查找“老赖”行踪,化解执行难题。
陈某诉宋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洛龙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宋某于2015年11月5日前归还陈某190万元借款及利息。
调解书签了,宋某却不履行还款义务,一再推脱。2016年1月11日,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某电话不接,人也不见踪迹。执行人员多次到银行、房管局、车管所查找财产线索,但终无所获。于是该院协调公安机关,将宋某纳入公安网络布控范围。
今年4月17日12时许,公安机关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在洛龙区某网吧使用身份证登记上网,立即将这一信息通知法院。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宋某带回法院。经干警做工作无果后,法院对宋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高某与申请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欠款标的35万元,之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已经履行5万元,洛龙区人民法院通过查询系统扣划其银行存款1万元。案件没有执行完,被执行人高某却对法官避而不见,法院传唤也拒不到庭,余款迟迟不愿履行。
前不久,公安机关查控到高某在伊川县一酒店登记住宿,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后将住在酒店的高某带回法院。最终,高某让其好友赵某先带3万元,在法官见证下,当场交给申请人李某。同时,高某表示将于今年6月1日之前将余款交到法院,双方达成和解。
与公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是洛龙区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打出的一记重拳。借助公安机关信息优势,洛龙区人民法院解决了“人难找”的问题,真正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
洛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钟常介绍,该院将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名单定期提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采取技术手段在全省布控。这些“老赖”,无论是去网吧、住酒店、坐火车还是乘飞机,只要使用了身份证就会被监控到;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线索,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通知法院,使法院找寻“老赖”的过程更有针对性。(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方姗 程大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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