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省环境检测中心、省气象台分析研判,预计明日至6日,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扩散条件的影响,污染累积,我市将出现一次轻度至中度部分时段和区域可能为重度的污染过程。因此,今日12时至6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洛阳网讯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省环境检测中心、省气象台分析研判,预计明日至6日,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扩散条件的影响,污染累积,我市将出现一次轻度至中度部分时段和区域可能为重度的污染过程。因此,今日12时至6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了解,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行四级预警,即Ⅳ级(蓝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其中,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根据要求,黄色预警启动后,我市将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火电、水泥行业(含粉磨站)、玻璃、铝工业、陶瓷工业、炼焦工业、石油炼制、钢铁行业、耐火材料(低温电器烘烤炉和不定型耐火材料除外)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除已停产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外,正在生产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通过降低产能、原材料消耗、负荷和能耗等措施,日排放大气污染物比管控措施实施前的工况(非设计或满负荷能力)削减20%。
铸造工业、刚玉行业、水泥制品业、石材开采加工(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石材企业,在无石头库存的情况下除外)、石灰工业等企业停工停产。所有企业在应急管控期间禁止点火起炉。
燃煤管控措施
全市域10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其他在用锅炉必须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停运。禁燃区内取缔所有散煤销售点和型煤加工点。
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全市各类施工(除应急抢险外)“七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散流体露天混合、筛选和搅拌作业停工停业;停止渣土清运;水泥搅拌站、沙场、采石场停工停业;非冰冻期每日增加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和城区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
机动车管控措施
大型货车和过境车辆绕行市区;禁止黄标车行驶;高峰时段加强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
运输城市生活必需品(主要指米面油粮肉菜蛋奶等)的、转运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大型货运车辆,在做好封闭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公安部门规定时间和路线市区行驶。
城市生活管控措施
实行“禁烧禁燃禁烤”措施,全市域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禁止露天烧烤和燃烧生物质烤火取暖。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停业整顿。(记者 郭瑛 通讯员 赵亚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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