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我市目前共拥有小微企业25.7万余户。如何解决小微企业存在规避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较弱的问题,关系着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工作。
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我市目前共拥有小微企业25.7万余户。如何解决小微企业存在规避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较弱的问题,关系着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工作。
近日出台的《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法律维权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高效法律服务,提升小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能力,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面临的合同及股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减小法律风险。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市司法局将在内设的相关业务科室设置“小微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岗”,分别在全市16个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设立“小微企业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在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设立“小微企业法律维权专席”,在市公证处设立“小微企业法律维权办证引导通道”,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设立“小微企业鉴定(调解)指引绿色通道”。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机构将为小微企业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民事调解提供法律服务指引,优先为小微企业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并提供专用通道。
不仅如此,市司法局还将负责组建小微企业法律维权律师顾问服务团,分别与100个重点项目单位签订律师顾问服务合同,履行涉及合同及股权的风险警示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法律宣传职能。
该负责人表示,正式执业满2年以上、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并且熟悉小微企业合同及股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入选律师顾问服务团。对于涉及合同及股权诉讼的个案代理,律师顾问服务团成员律师将按照市场最低标准收取诉讼代理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尚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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