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是“四链融合”的重要一环。日前,我市出台《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建立规模为5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通过跟进投资和参股投资两种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初创企业等,加快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是“四链融合”的重要一环。日前,我市出台《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建立规模为5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通过跟进投资和参股投资两种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初创企业等,加快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规模5000万元,突出政策引导性
科技含量高的初创项目,往往期盼天使投资注资实现快速发展。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一般的天使投资基金相比,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更突出政策引导性,重点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
《办法》指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是由市政府设立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资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天使引导资金的跟进投资和参股投资,鼓励天使投资机构(人)对具有专门技术的项目或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投资,鼓励县(市)区政府发起成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助推科技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
据了解,该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为5000万元,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每年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被选中投资后,会不会影响企业或基金的自主决策权?不会!《办法》规定,该资金由管理机构委派专人按照相关约定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参股后,出资人不参与参股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
跟进投资降低市场风险
初创企业投资风险大,为了将风险降至最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采用了跟进投资的方法,即看其他天使投资机构投哪家,资金就跟着投哪家,项目选择让市场说了算。
《办法》指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跟进投资主要是对获得天使投资机构(人)投资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跟进投资,并遵循下列规定:天使投资机构(人)投资所占企业股权最高不超过49%,且不得控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按企业规模、企业发展阶段等对企业实施差别化跟进投资,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天使引导资金对单个企业投资额不得超过天使投资额的20%,且所占企业股权不得超过20%。
哪些企业可以获得跟进投资?《办法》规定,跟进投资必须用于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等相关活动,且该产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除跟进投资外,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还采取参股投资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办法》提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重点引导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参股的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应在我市注册,重点面向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基金规模应不低于3000万元。
引导但不主导,是参股投资的一大特点。《办法》提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对投资基金的参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且不超过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对该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额。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始终不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引导资金出资额的4倍。(洛阳日报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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