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手机信号突然消失,接着就收到“代办小额贷款、办理信用卡”的短信,类似场景不少市民都遇到过。这些垃圾短信发自“伪基站”,当您收到短信时,操作“伪基站”的不法分子就藏在您身边,他们伪装成背包客、快递员、私家车主……每天发送数万条甚至几十万条短信,静等“鱼儿”上钩……
“伪基站”藏在伪装成送快递的三轮车车厢里
不法分子用手机连接“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
走在大街上,手机信号突然消失,接着就收到“代办小额贷款、办理信用卡”的短信,类似场景不少市民都遇到过。这些垃圾短信发自“伪基站”,当您收到短信时,操作“伪基站”的不法分子就藏在您身边,他们伪装成背包客、快递员、私家车主……每天发送数万条甚至几十万条短信,静等“鱼儿”上钩……
1 “背包客”:用藏在双肩包内的“伪基站”发诈骗短信
9月一天10时许,在老城九龙鼎附近,一名操外地口音、30多岁的短发男子在人群中徘徊,背着“破”了两个洞的黑色双肩包,看上去就像是来洛阳旅游的背包客。
随着男子慢悠悠地走着,周围人群中不断有手机铃声响起,大家都收到了一条内容相同的短信:我行现有少量名额可办理(5万元~100万元)白金信用卡,手续简便,七天下卡,申请热线******,李经理。
谁也没想到,这条短信就是这个“背包客”发的,在他的双肩包里,一台鞋盒大小的“伪基站”正在工作。“背包客”也没有想到他的一举一动已被民警盯上。“不许动!”随着一声呵斥,老城派出所便衣民警将其现场抓获。
“我们从他的背包里搜出一台‘伪基站’、一块电池和一部用来发送指令的手机。”老城派出所案件大队六中队民警陈小凡说,该男子姓杨,今年36岁,湖南怀化人。
据杨某交代,从今年8月中旬起,他先后在武昌、合肥和我省多地用“伪基站”冒充银行发送诈骗短信,被抓前刚到洛阳,当天共发送9325条诈骗短信。杨某的雇主——湖南一诈骗团伙付给他每天150元报酬,并报销所有费用,让他到全国各地以“旅游”的名义发送诈骗短信。他双肩包上的两个洞是用来给“伪基站”散热的。目前,杨某已被刑事拘留。
2 “快递员”:发垃圾短信40多万条
无独有偶,长安路派出所不久前也抓获一名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的不法分子,他的作案手段同样隐蔽。
长安路派出所案件大队二中队民警李钊说,8月31日11时许,该所接到我市一家通信公司举报,有人在涧西区联盟路附近使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民警到现场后将一男子抓获。
李钊说,该男子姓王,今年29岁,他伪装成快递员,把“伪基站”藏在一辆厢式电动三轮车的车厢里,迷惑性很强。
记者在长安路派出所看到,这辆作案用的电动三轮车外观很像一辆快递车,厢体底部有两个蜂窝状的散热孔。
打开车厢,里面是密密麻麻的线路、一台鞋盒大小的“伪基站”、一个电瓶和一个用来发送指令的笔记本电脑。
李钊说,这套“伪基站”设备是王某花6000多元从网上购买的,帮一家公司进行民间放贷宣传。从8月中旬到被抓获当天,王某游走在西工、老城、涧西等地的人群密集场所,共发送垃圾短信40多万条。仅8月31日当天,王某就发送垃圾短信84548条。
3危害:“伪基站”成为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
什么是“伪基站”?洛阳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监测站站长兰志刚说,“伪基站”其实是一套非法的“无线电信号发射台”,由主机、笔记本电脑、天线、手机等组成。它通过非法占用运营商GSM频段,把自己伪装成通信运营商的基站,发射更强的信号,辐射范围通常在200米~500米。
手机用户只要进入其信号范围,将被立即“劫持”,导致手机无法正常拨打电话和上网,只能被动接收“伪基站”发送的短信,手机将暂时脱网8秒~20秒后才恢复正常,部分手机必须重启后才能重新入网。
“伪基站”有哪些危害?李钊列举了几点:
A:成为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
“伪基站”可以模仿任意号码,它能假冒银行的客服号码发送“钓鱼”信息,诱骗手机用户登录伪造的“银行官方网站”,套取手机用户的银行卡信息,有些诈骗短信里的链接中还被植入了木马病毒,用来盗取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伪基站”还会发送“放高利贷、开假发票”等非法广告,骗取手机用户钱财。
B:影响正常通信秩序,危害移动通信安全
用户手机进入“伪基站”信号范围后,将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上,无法正常使用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导致所在区域的无线网络资源紧张,并出现网络拥塞现象,影响用户的正常通信。
同时严重消耗运营商信道资源,对公共频谱资源进行干扰,造成巨大损失。
4处罚:非法使用“伪基站”拟最高罚50万元
A:最高将罚50万元
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利用“伪基站”进行电信诈骗等违反条例的行为,罚款上限由此前的5000元,最高拟提高至50万元,这将极大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
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组建卫星网络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B: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论处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的规定,非法使用“伪基站”,如情节严重,可以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发诈骗短信超5000条构成“诈骗罪”
《解释》还规定,利用短信、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洛阳晚报记者 牛鹏远 通讯员 戚军锋 李保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