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洛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区新增10所医院,引导医疗资源向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流动。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洛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区新增10所医院,引导医疗资源向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流动。
市卫生计生委诚邀广大群众对征求意见稿建言献策。您可以登录洛阳卫生网(http://www.lyws.gov.cn)查阅具体信息。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yzkgyxx@126.com或邮寄至洛阳市党政办公大楼929房间(原市卫生局医政与科教科收,邮编471003),并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医疗现状:基本满足需求,但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
规划指出,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502个,卫生人员5.54万名,住院床位3.72万张。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基本能够满足全市人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但是,全市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市区和县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医疗资源整体利用率偏低;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弱;部分大型医院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层次低、服务能力不强。
布局原则:中心控制,周边发展
基于上述现状,规划提出,全市严格控制洛河以北、陇海铁路以南区域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突出的地区,鼓励新增医疗机构。
按照规划,在道北五路与嵩山北路交叉口,新增1所三级综合医院;在洛龙区现有的医院中发展1所三级综合医院;在伊滨区新增1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在洛龙区、伊滨区各新增1所二级以上中医院;在武汉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安居路与四通路交叉口、秦岭路与货运路交叉口、王城大道与道北五路交叉口、启明南路与滨河路交叉口、道北六路与经二路交叉口,新增6所二级医院。涧西区、西工区、瀍河回族区为严格控制区,不得准入设住院床位的综合医院。
城市区:不再设置公立三级医院
规划提出,城市区不再设置公立三级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积极支持洛阳正骨医院发展为中医特色明显、专科优势突出的全国性骨伤病治疗康复中心。另外,城市区不再新设置精神病专科医院;城市区拟新增急救站(点)20处,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
城市区尚无二级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该类医疗机构。城市区已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10家,有关城市区要根据实际需求发展该类医院。
鼓励在洛河以北城市区新建或将现有的1家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二级以上儿童医院,支持各级综合医院设置儿科。
支持现有二级医院转型,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心血管病、肿瘤、耳鼻喉、口腔和护理院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或整合现有资源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人口超过5万的办事处,可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原则上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各县(市):每个乡镇设置1所卫生院
规划提出,各县(市)要遵循以下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内医疗机构设置发展规划。
一是每个县(市)原则上设置1所县办综合医院、1所县(市)办中医医院。其中,目前没有独立设置传染病医院及精神专科医院的县(市),综合医院必须设置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精神科,以满足辖区相关患者的就医需求。
二是每个乡镇设置1所卫生院。原乡镇改革撤销建制的,其卫生院可以保留,也可设为归并乡镇的卫生院分院。
三是每个县(市)设1个急救指挥中心,依托医疗机构合理布设急救站(点),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要设有急救点。
四是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1个卫生室。其中,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的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均应设置1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