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可以帮助失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创业人员也可以通过技能培训,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减少创办企业的盲目性,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以提升市民就业创业技能为出发点,有效缓解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技能培训
市人社局开展的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需提供以下材料: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凭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培训。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凭身份证参加培训,农民工凭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务工单位开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和身份证参加培训。
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籍证明材料和高校出具的证明参加培训,到村任职大学生凭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参加培训。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凭初(高)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参加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以1个月至3个月的短期培训为主,复杂工种可适当延长。每班不超过60人,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20个学时,实习操作培训课时不少于50%。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技能培训。
对于创业培训,我市目前积极推广“技能+创业”培训模式,对参加过就业技能培训、确有创业培训要求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三个模块,进一步转变学员就业观念,激发学员创业热情,拓宽了就业门路,帮助失业人员踏上创业之路。一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一次培训连续学完三个模块,也可以分阶段分模块学习,但每个模块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申请为定点机构
培训实行定点机构管理制度。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应当遵守“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确定、合理布局”的原则。
开展就业或创业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或职业培训资质;具备承担培训任务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等基本条件;师资应当取得规定的专业资格,具备成人教育经验,有与当前培训内容同步的完整教案;开展培训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培训专业相应的教学经验,并有培训记录和资料;能够对学员提供较为完善的后续支持服务;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其他条件;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
具备条件的就业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创业培训机构,向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考察,对其培训能力进行打分。根据考察得分情况及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情况,向社会公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定点培训机构应当在开班前7日内,将申报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申报材料包括开班申请表(详细填写培训专业、培训期限、培训类别、培训人数、开班日期等),教学计划(注明培训学时、教学安排、授课教师、所用教材和教案、培训地点等信息),培训学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对定点培训机构每班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3次。定点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台账和就业(创业)台账。培训台账记录受训人员基本情况及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考核情况。就业(创业)台账要记录学员的就业创业基本信息。培训合格者发放全省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可申请补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专业分为A、B、C三类,A类800元,B类700元,C类600元。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创业实训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A类包括: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计算机维修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汽车驾驶员等。
B类包括: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保健按摩师、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保育员、养老护理员、服装剪裁、财务会计等。
C类包括: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保安、旅游服务、园林绿化与花卉种植、养殖技术、种植技术、营业员、推销员、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应附材料:培训补贴申请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明材料、培训机构开具的学员垫付培训费票据或发票、个人银行账号及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垫付或申请培训补贴困难人员,可由培训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直接拨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附材料: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明材料及第八条规定的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高校认定的毕业年度毕业生和持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开具的无收入或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证明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创业初期参加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的人员等属于垫付或申请培训补贴困难人员。(洛阳日报记者 李迎博 特约记者 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