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2015年度“调基”工作将于本月底截止 缴存基数将影响贷款额度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5.09.08 08:57

  还未调整本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以下简称“调基”)的职工注意啦!2015年度“调基”工作将于本月底截止。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市公积金贷款额核定依据已于去年做了调整,缴存基数为核定依据,如果您没有足额缴存公积金,购房贷款将受影响。

  缴存基数最高可达11121元

  按照规定,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4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包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此外,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不超过11121元,即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07元的3倍。缴存基数最低值不低于市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

  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均不低于5%、不高于12%。职工人均月平均工资高于5560.5元(我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07元的1.5倍)的,缴存比例按12%执行。

  缴存基数将影响贷款额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去年5月开始实施《关于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事项的通知》,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以中心业务系统登记的职工月缴存基数为依据,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没缴存公积金,或一方未按照实际工资水平缴纳公积金,都将对购房贷款额度的核定造成较大影响。

  让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夫妻双方的月收入均为3000元,仅男方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按原规定核定贷款额度时,该家庭的月收入为6000元,10年期贷款额为29万元,20年期贷款额为40万元。然而,按照去年执行的新规定,仅缴存公积金一方可作为贷款额核定依据,即按照家庭月收入3000元计算,10年期贷款额仅为14万元,20年期贷款额不到24万元。

  同样,如果该缴存职工实际收入是6000元,而单位仅按3000元作为缴存基数为其缴存公积金,其在贷款时也只能按照月收入3000元进行核定。

  若您想了解自己公积金的详细信息,可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二维码如下)查询。如发现公积金缴存出现少缴、未缴等异常情况,均可拨打该中心客服电话12329或监督电话64811681投诉或咨询,也可登录该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投诉。(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卢彦飞)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瀍河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举行
瀍河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洛阳市第三人...
  • ·品茶赏花 疏肝养血
  • ·得了痛风,到底该咋吃
  • ·挑战生命“禁区”,高难手术点亮七旬患者“新生”希望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2024版!洛阳将免费为市民游客发放1.3...
  • 《焦点访谈》聚焦洛阳:以花为媒 为文...
  • 4月20日至21日,洛阳公交将开通薛之谦...
  • 谷雨至!洛阳最高气温明显下降 未来以...
  • 洛阳市委组织部研究部署部机关党纪学...
  • 洛阳120上线“短信视频呼救”功能
  • 开行40列!洛阳中欧班列实现一季度“...
  • 小女孩险被骗17万余元 警惕诈骗黑手...
  • 4月19日牡丹花情预报
  • 抢抓RCEP政策红利 洛阳海关推动超8.6...
  • 百姓呼声
    龙门石窟景区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中?
    轻微违停免罚政策为何不含本地车辆?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媲美

    白鹤镇花海

    “银丝”牡丹誉隋唐

    四月的绿色 仿佛春的裙裾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