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常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常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具体方案为
——城市低保标准每月提高50元,即城市区由每月350元提高到每月400元,县城区由每月320元提高到每月370元。
——农村低保标准城市区每年提高570元,即由2380元提高到2950元;县城区每年提高510元,即由每年2040元提高到每年2550元。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城市区每人每年提高400元,即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600元;县城区每人每年提高340元,即由每人每年36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80元,即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会议决定,新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会议强调,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科技计划功能定位不够清晰、财政科技资金聚焦不够、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固化科技改革创新经验模式,加快建立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机制,使之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
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的有关文件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会议强调,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要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增强项目决策科学性,选择优秀的项目合作伙伴,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要以我市被确定为财政部PPP模式试点城市、6个项目纳入我省第一批PPP示范项目库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打造PPP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我市PPP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洛阳日报首席记者 孙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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