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晚报》记者昨日从市消防支队获悉,日前,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养老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对住人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洛阳晚报》记者昨日从市消防支队获悉,日前,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养老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对住人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该通告规定,住人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建筑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层彩钢板搭建,室内装饰装修严禁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每幢建筑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个,并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设置室内外消火栓、自动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设施,配置灭火器材,保证其完好且可正常运行。
市消防支队提醒,近期消防部门将对养老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使其达到“一懂三会”的水平,即懂得本场所火灾的危险性以及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若市民发现这几类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举报。(洛阳晚报记者 赵硕 通讯员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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