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实体发展暂行办法》,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在孵企业,即日起通过申请,可享受财政奖励、创业补助、社会保险等多项政策扶持。通过扶持,我市将大大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功能,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孵化基地可享财政奖励
受资金、场地等因素影响,我市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还只能依托成熟的科技园区这一平台。
与国内其他创业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的创业孵化基地存在数量少、规模小等不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发挥政府资金在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创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财政奖励。
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我市将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一次性奖励补贴自认定之日起,基地稳定运营6个月以上且在孵经济实体数量不低于认定时的60%方可申请。
创业孵化基地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摇篮。如果创业实体3年孵化期内孵化成功退出孵化基地,进驻各类园区(市场)发展的,将依据其销售、纳税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给予孵化基地奖励补贴。每成功孵化一户给予孵化基地3万元奖励。
如何申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本次出台的扶持政策仅针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那么,如何申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呢?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经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创业孵化基地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有科学合理的创业孵化管理制度和孵化支持措施。
——孵化基地基础设施齐全,楼宇型、门面型和市场型孵化基地孵化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加工型、园区型孵化基地孵化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
——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区域,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人员,为进入园区的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融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帮助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在孵企业实体不少于20户,洛阳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创业人员比例不低于基地创业人员总数的50%。楼宇型、门面型和市场型孵化基地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个,加工型、园区型孵化基地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0个。孵化效果明显,创业实体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35%。
——建立完善的创业孵化台账和政策落实台账,基地内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前景良好,要对全市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数量实行计划控制,由各县(市)区创业孵化基地自主申报并择优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为3年。创业实体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孵化期满不论成功与否必须退出孵化区。
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撤销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创业孵化基地违法违规经营,或允许孵化对象违法违规经营的;创业孵化基地被孵化对象投诉查实3次以上,没有及时整改的;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进驻孵化承诺和各项服务的;孵化成功率低于35%的。
(记者 李迎博 特约记者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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