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昨日正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
方案确定,今后,我市将开展市级优秀专家、优秀科技人才、“四个一批”人才、优秀技能人才、优秀实用人才、名医名护、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德艺双馨”文艺家、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等10类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及优秀青年科技奖和社科成果奖评选等活动。
培养人才:评十类拔尖人才,鼓励在职学习
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同样重要。方案强化了各类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措施,突出了业绩导向,完善了激励机制。
优秀专家评选。四年一届,每届评选300名左右,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发放优秀专家证。届期内实施动态管理,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8000元年度津贴。
优秀科技人才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领军人才50名、杰出人才300名和创新团队300个。对评选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择优进行科研经费支持;对评选的领军人才和杰出人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分别发放5000元、3000元年度津贴。
“四个一批”人才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20名左右,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4000元年度津贴。
优秀技能人才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200名左右,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4000元年度津贴。
优秀实用人才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100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4000元年度津贴。
名医名护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名医、名护各100名(特级名医、名护各10名,优秀名医、名护各30名,百佳名医、名护各60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分别为特级、优秀、百佳名医名护发放5000元、3000元、2000元年度津贴。
名师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中小学名师350名(特级名师50名,优秀名师100名,名师200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分别为特级名师、优秀名师、名师发放6666元、3000元、1500元年度津贴。
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两年一届,每届评选200名左右,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4000元年度津贴。
“德艺双馨”文艺家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10名左右,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4000元年度津贴。
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评选。三年一届,每届评选10名左右,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届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4000元年度津贴。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评选出的各类拔尖人才,在申报国家级、省级优秀人才时可择优、优先推荐。同时,我市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培养人才。对新培养的两院院士,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和中原学者,由市财政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用人单位要参照市财政奖励标准再给予一定奖励。
方案提出,我市将探索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探索引进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洛建立分院,探索推行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挂职试点工作。
方案还重申了原有鼓励在职学习的政策:党政机关、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指定的相关院校和专业研究生学习并取得学位的,财政部门、所在单位分别给予1/3的学费补贴。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不少于1/3的学费补贴。
(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