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闯红灯的行人不能光教育,还要罚站岗一个小时;对乱打远光灯的要顶格罚款……近日,本报刊发《乱打远光灯、行人闯红灯,咋处罚》一文后,不少市民和网友对市公安局公开收集有关《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意见活动作出回应,畅谈自己的看法。
近日,本报整理这些意见,并将之转交给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记者发现,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遏制违法行驶现象、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合理规划建设道路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网友们或针锋相对,或意见一致,献计献策。
▲▲群策群力
●行人闯红灯应罚站电动车应上牌
网友“赛克888”: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不能光教育,还要处罚,必要时可在媒体曝光。
网友“随便唠唠”:赞同并建议让带头故意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穿上马甲站岗一个小时,这比罚款效果好。
网友“洛阳俊哥”:电动车驾驶人应到驾校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通过考试领取驾驶证;鉴于很多电动车闯红灯、肇事逃逸无从调查的情况,应给电动车挂相应的车牌。
●出租车、公交车、渣土车、大货车违规行驶应严惩
网友“lysxl1”:对出租车、公交车急停乱拐,随意压线、调头、变道、超车等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
网友“lydongyq”:对渣土车后照灯、大货车刹车淋水器的管理应该写进条例。
▲▲ 14日前仍可提意见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会认真收集、整理这些意见,对大家反映的问题或进行实地调研,或召开座谈会进行论证、研讨,最后将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现状,在大量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起草条例修订稿。
即日起至3月14日,市民仍可提意见。具体方式为:
1.登录洛阳网洛阳社区聚焦河洛板块跟帖发表意见;
2.发邮件至lyjjzdzxx@sina.com;
3.拨打电话63238656。
(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姜东 实习生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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