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家住孟津县的李先生来电反映,他经营一家生猪养殖场,两年前听说太湖猪是国家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目录中的品种,产仔率高,便购买了几头。近日,猪仔就要长成出栏。他想知道,我市对饲养这一特殊品种猪有何政策?是否有补贴?
帮办:市畜牧局畜牧科负责人介绍,太湖猪产于我国江浙地区太湖流域,是地方品种猪中的头等猪,属国家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目录中的品种,其最大优点在于产仔率高、抗病性强、容易饲养。但该品种猪肉脂肪含量较高,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被瘦肉型品种猪所替代。近两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质量要求的提高,太湖猪因其抗病率高、用药量少、适合散养等特点,又逐渐在市场上出现。
我市目前对特殊品种猪的各项政策与普通猪的政策相同。因此,根据国家对生猪补贴的相关政策,我市对能繁母猪(即产过一次仔的母猪)每头补助100元;对年出栏量在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其水、电、路、防疫等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员组成等条件验收均合格的前提下,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此外,我国对被纳入国家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目录的品种猪有一定补贴,但该补贴仅针对用于保种的养猪场,并不包括市场上经营的生猪养殖场。(见习 记者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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