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4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走进洛龙区定鼎门办事处修文坊社区,结合日常受理的案例为居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方式二:电视、电话或邮寄推销
案例重现:
市民邱先生长期住在养老院,去年,他看到室友食用一种国外生产的“保健食品”,听对方说这款产品软化血管的效果不错,可是由于价格偏高,邱先生便多方打听,想购买国产的同类商品。过了两天,邱先生接到了一个推销电话,对方介绍的正是这款商品。于是,邱先生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听信介绍转账500元订购了6000元的商品,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几天后,快递员送货上门,邱先生付清了剩余的5500元。邱先生按照说明吃了一段时间“保健食品”,发现没有任何效果。联系之前的微信号,发现对方已经将其删除,联系当时送货的快递员,对方说寄件地址是外省,其他信息无法查询。
执法人员提醒:
受消费习惯制约,老年消费者往往会通过电视购物、电话推销等方式,购买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小家电和日用品等。这种推销方式对方大多通过400开头的电话进行联系,发货方式为快递邮寄、货到付款。可是当消费者收货后或是使用一段时间发现问题时,再联系400开头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联系商家客服也没有结果,导致维权困难。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相信电话推销、电视购物的夸大宣传,要仔细甄别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交易要索取消费凭证。
方式三:上门推销
案例重现:
去年5月,孟津区的林先生和老伴儿在家时,两个陌生人自称是“自来水公司检测水质”。一番检查后,对方称林先生家“水质不好,长期使用影响身体健康”,建议安装净水器。之后,对方向林先生夫妇推销一款享受农村下乡补贴的净水器,原价3150,补贴后仅需1900元,生产厂家就在洛阳市区,售后有保障。于是,林先生便花费1900元购买了一台。净水器安装当天下午就出现了漏水,对方上门维修后用了几天再次出现漏水。林先生和对方联系要求退货,对方拒绝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最终经核实,对方是冒充自来水公司员工骗取老人信任,而净水器是多年前外地某厂家生产的商品,目前已经停业。由于林先生没有票据等资料,无法确定经销商导致维权困难。
执法人员提醒:
针对上门推销的各类商品和服务,建议老年消费者牢记“不”字,谨慎开门,谨慎消费。上门推销人员大多会选取白天年轻人上班只有老人在家、或是老人独居的家庭入手,先用问候、关心等热情的语言获取老人信任,再推销日用品、小家电、电子按摩仪器、燃气具用品等老年人容易接受的商品,往往容易成功。提醒老年消费者,如果对方售卖的是自己确实需要的商品,建议先和儿女沟通后再决定。购买之前,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并开具发票,还要明确约定三包期限和范围,做到售后有保障。(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陈翔 李二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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