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消息称,“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一批无视国家“双减”政策违规组织培训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3起违规培训行政处罚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一、伊川县城关镇巨人教育咨询服务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校外学科培训
伊川县教育体育局联合伊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开展校外培训专项督查时,发现位于伊川县城关镇书院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的伊川县巨人教育咨询服务部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此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伊川县教育体育局即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伊川县巨人教育咨询服务部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获违法所得共计3000元。
处罚结果:一是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二是退还家长未消课费用;三是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3000元。
二、伊滨区李村镇爱童校外托管服务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校外学科培训
洛阳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在寒假专项巡查中发现,伊滨区李村镇爱童校外托管服务中心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校外学科培训行为。经伊滨区教体局立案调查,该机构违法进行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所得共计8632元。
处罚结果:一是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二是退还家长未消课费用42588元;三是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8632元。
三、宜阳县北城区马某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校外培训
洛阳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在巡查中发现,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与锦屏路交叉口一居民楼院内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校外学科培训行为。经宜阳县教体局立案调查,该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负责人马某某,开展违规学科培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获违法所得共计18652元。
处罚结果:一是当场查封培训机构,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二是督促培训机构退还家长未完成课时费;三是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18652元。
洛阳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明查+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大对违规培训公开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始终保持整治“地下”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
违规培训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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