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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障碍物应拆除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4.02.05 08:34

  近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通告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国家消防救援局特发布了该通告。通告里提到的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该负责人说,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消防救援人员将深入我市人员密集场所展开检查,对在门窗上安装铁栅栏等行为进行治理。如果大家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魏巍 通讯员 王倩)

[ 责任编辑:马勇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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