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网友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咨询《契税法》实施后契税优惠是否取消的问题,其中一名网友咨询:“我第一套房没有超过90平方米,第二套房是88平方米,如果还想享受1%的契税优惠,是不是要在今年9月1日之前把契税交了?”1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近日,多名网友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咨询《契税法》实施后契税优惠是否取消的问题,其中一名网友咨询:“我第一套房没有超过90平方米,第二套房是88平方米,如果还想享受1%的契税优惠,是不是要在今年9月1日之前把契税交了?”1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该科工作人员李治轩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契税税率是3%~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颁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契税法》的实施不会影响个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目前,税务部门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这一优惠变动的通知。在新通知发布之前,这一政策不会改变。(洛报融媒记者 仝景菁 通讯员 贾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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