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安县县城一条巷子里,有一家开了20多年的干果店。每天这家干果店的顾客络绎不绝,不单单是因为干果的美味,还因为这家店藏匿的另一种服务——利用POS机非法套现。
虚构交易、刷卡套现,她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今年52岁的王某就是这批犯罪团伙其中之一。1999年,她在新安县城开了一家干果店。2014年,因为生意不好,又见别人从事信用卡套现能赚钱,她便动了心。
随后,王某办理了POS机放在自己的干果店,从事信用卡代还、套现业务。信用卡持卡人透支后,将卡放在干果店,王某先用自己的资金替人偿还透支欠款,然后在POS机上虚构交易将钱刷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并按照每1万元收取60元到100元的比例,收取手续费。
随着业务的发展,截至2023年4月案发,王某使用自己及丈夫、儿子、亲友等28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在22个支付公司办理了450部POS机,在干果店内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指定账户支付现金,帮助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牟利。这些交易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百货、餐饮、建材、服装、家电等,但均没有实物,也没有真实经营。
专项审计显示,王某持有的450部POS机,虚构交易、刷卡套现近20万笔,非法经营数额超5亿元,非法获利60万元。看似稳赚不赔的生意,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让王某身陷囹圄。
2023年12月20日,新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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