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运营补贴。
近日,洛阳市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运营补贴。
加快补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
该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支持政策:
●支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统筹使用上级支持项目资金、彩票公益金等资金,支持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医养结合以及智慧养老管理和服务平台、农村“四类”等养老服务设施及消防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县倾斜。
●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消除居家安全隐患,统筹安排上级支持项目资金、彩票公益金等资金,支持县区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支持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加快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上级支持项目资金、彩票公益金、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等资金,支持县区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通过基础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改扩建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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