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根据相关报道,《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道路停车秩序,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是否意味从9月1日起违停处罚由交管部门实施?![](//news.lyd.com.cn/pic/003/006/055/00300605572_f82aa1b1.jpg)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根据相关报道,《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道路停车秩序,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是否意味从9月1日起违停处罚由交管部门实施?
《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截图
市公安局回复:《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主干道违法停放行为的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次干道以及其他城市道路等违法停放行为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车辆违法停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实施处罚。无派驻机构的由乡镇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停放行为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查处违法停放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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