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居民个人可预约2023年度个税汇算!据悉,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21日起,可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今日起,居民个人可预约2023年度个税汇算!
据悉,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21日起,可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若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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