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洛阳市公安局出台《洛阳市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规定》,即日起,洛阳市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有变。
《洛阳市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规定》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
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且正在运载学生的校车;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
长途大巴、旅游大巴、单位接送车等12座(含)以上客车;
清障施救车辆在实施施救任务时;
公交专用道沿线单位车辆进出单位大门时;
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只有一条右转弯车道的情况下,社会车辆右转弯时;
遇到交通管制、道路塌陷、火灾、爆炸、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其他社会车辆可以在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并应当在通过管制区域和事发地点后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相关链接:洛阳市已建、在建的12条公交专用道位置
龙门大道辅道 (洛阳桥南至龙门景区段)
南昌路 (牡丹广场至丽春南路段)
古城路 (西苑桥至永泰街段、市府西街至关林火车站段)
新伊大街 (开元大道至九都东路段)
开元大道 (文仲大道至伊河大桥东段)
定鼎路 (邙岭大道至唐宫路段)
伊洛路 (丝路大道至龙门大道段)
关林路 (文仲大道至龙门大道段)
周山大道 (天津路至关林路段、洛阳北郊机场至瀍涧大道段)
邙岭大道 (杨冢村口至国花路段)
三川大道 (中州路至李城桥段、城角村至开元大道段)
九都路 (南昌路至启明路段)
(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刘成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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