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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涉及洛阳30个委局53家单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年龄要求

  各职位要求详见《2021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方法为:截止2021年9月1日,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采取报考者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srsks.gov.cn)。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1年9月27日9:00至9月29日17:00前,登录洛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保存报名申请。

  3、报名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9月29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29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至9月30日17:00。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4日09:00至10月17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报名网站。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洛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确认系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再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申请免缴考务费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2021年9月30日17:00前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ysrskszxjsjs@163.com。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用人单位进行咨询(报考咨询电话见《2021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5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5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5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8)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详见《2021年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附件5)。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hshbzj.ly.gov.cn/“快速导航”栏目“人力资源流动管理”下的“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

来源: 洛阳网    2021-09-17 09:24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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