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洛阳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社会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洛报融媒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洛阳市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6.79余亿元。
今日上午,洛阳市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社会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洛报融媒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洛阳市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6.79余亿元。
2019年4月,我市印发通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后——
城市低保: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40元。
农村低保: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95元。月人均补助一类300元、二类195元、三类165元。
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8580元;农村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6400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特困人员供养照料护理标准:A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800元、B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320元、C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12月,我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4万人,累计发放资金1.12亿元,人均补助水平376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5.7万人,累计发放资金3.93亿元,人均补助水平216元。保障城市特困供养人员509人,累计发放资金554.8万元;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4万人,累计发放资金1.69亿元。
2020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事实无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洛报融媒记者 余子愚 李迎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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