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因为缺乏工作经验为求职犯难?这则消息你要收好了。洛阳融媒记者今日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对就业见习出台新规,见习人员不再局限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范围扩大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且不再受户籍限制,见习补贴标准也进一步提高。
你是否因为缺乏工作经验而求职犯难?这则消息你要收好了。
洛阳融媒记者今日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对就业见习出台新规,见习人员不再局限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范围扩大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且不再受户籍限制,见习补贴标准也进一步提高。
就业见习可帮助未就业的青年朋友丰富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我省《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自2019年至2021年,我省将用3年时间组织6万余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见习?
申请就业见习的人员主要包括两类——
已在我市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已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期间待遇如何?
目前,我市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由见习单位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见习协议中载明,但不得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此外,见习单位还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单位如何认定?
洛阳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岗位)。优先认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单位为见习单位。
见习人员完成见习后,见习单位可按照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洛报融媒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帆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