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下庄村中心路中间一段有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大坑,常年污水不断,特别是夏天到来,街道弥漫着难闻气味,苍蝇横飞,多次向村、镇领导反映无果。另反映其家中宅基地分配和承包果树遭损毁等问题。
十一、洛阳市偃师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24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大口乡肖村有家丰兴石料厂,将固废堆放在基本农田上,污染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在基本农田上盖房子。5月23号—5月25号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5月28号洛阳市环保局去检查时,该厂提前接到通知停产,5月30号—6月5号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6月1号中央督察组进驻河南,该厂得到通知停产,等督察组走后再生产。投诉人对偃师市环保局这次公示结果不满意,存在造假行为,没有明显说明该厂污染土地。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成品为石粉及各类石子,矿石全部利用,并无固体废物产生,没有发现周边基本农田有固体废物污染土地的情况;现场未发现该厂基本农田上盖房子的情况。根据该厂用电情况显示,该厂从5月20日至6月8日不存在夜间生产情况;因该厂存在问题于5月12日被要求停产整改。5月28日,环保部门到该厂进行督查,该厂已停产到位;环保部门要求该厂在整改结束经相关部门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偃师市各单位提供的材料均有据可查,不存在造假行为,举报人反映的土地污染问题已在6月12日公示,因内容受篇幅限制,只表述了“企业早期产生石碴已用于修建道路,后期生产过程中无废石和废渣产生”。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偃师市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该企业巡查力度,在整改未完成并通过验收前禁止生产。
十二、洛阳市汝阳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27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1.上店镇俑鑫商混站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邻近水源地。2.小店镇工业园区有个水泥制品厂露天生产,无任何相关手续,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上店镇涌鑫商混站因位于汝阳县龙泉自来水公司地下饮用水源井二级保护区域内,没有环评备案手续,于2017年12月已被依法关闭并正在拆除;举报的“小店镇工业园区有个水泥制品厂”为汝阳县小店镇汝阳鑫发商混站东水泥制管厂(工商注册名:洛阳赢和建材有限公司),因手续不全,已于2018年4月停产至今。举报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汝阳县相关部门督促洛阳涌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依法取缔,2018年8月31日前拆除到位;督促汝阳县小店镇汝阳鑫发商混站东水泥制管厂2018年7月15日前将设备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对汝阳县人防办副主任张丛杰进行约谈;对上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孙光昭进行约谈。
十三、洛阳市新安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33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李屯村东头组,有两家矿厂:桂田矿厂和福安矿厂,占用投诉人的耕地至今没有给投诉人补偿费。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新安县桂田煤业有限公司占用诉求人土地0.8亩,已于2016年5月赔偿各项费用10000元,诉求人对处理意见表示同意,并签字确认。义煤集团洛阳富安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为处理煤渣需要,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与李村村东头组4户群众签订租地协议,4户人家不包括举报人。后因堆积煤渣被雨水冲刷出现轻微滑坡现象,煤渣、石头等滚落到举报人家育林地内,共计0.14亩。鉴于此种情况,南李村镇村干部参照相邻地块占地标准与其协商补偿事宜,但举报人诉求过高,导致协商无果,并屡次向上级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投诉人诉求过高,长期上访。责成南李村镇政府积极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扎实做细思想工作,化解群众矛盾,按要求做好煤矿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
十四、洛阳市偃师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4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偃师市邙岭镇牛庄村党支部书记牛利军故意污染黄河水质,破坏生态环境,给下游人民的生命安全带来了隐患。1.牛利军身为党支部书记,理当是牛庄村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不但不尽职尽责打好生态环境攻坚战,而又私自指示保洁人员将全村的生活垃圾倒进村北沟中,并又将污水排进沟里,沟内变成了黑臭水每逢下雨,伴随雨水一同流入黄河,沿途的漂浮物到处可见,夏季来临,臭气冲天,蚊蝇乱飞。2.去年全国实行河长责任制,上级公示牛利军为牛庄村村级河长后,负责牛庄村牛庄段长度2千米;其不能很好的作为担当,负责起辖区内的沟道管理和保护工作,未能按照上级要求按期开展巡查工作,落实巡查员,负责生活垃圾、漂浮物清理等工作,做到宣传到位、保护到位、整治到位等。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该垃圾堆放点属牛庄村的生活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不属于保洁员受人私自指使堆放。关于群众反映的“生活污水排放污染黄河”问题,经调查,由于邙岭镇属于干旱地区,生活污水平时以自然蒸发和灌溉门前花、树、蔬菜为主,几乎不会聚集排放,也不会排到北沟;北沟平日不流污水,雨季来临村里部分雨水顺泄洪通道排入北沟,2003年在沟内下游建有淤地坝用来拦截洪水淤泥造地,除非特大洪水能够漫坝外,雨水不能直排黄河,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入黄河问题。经调查,牛庄村党支部书记牛利军作为牛庄村南沟村级河长,从2017年11月起开始,由村巡查员陪同,每周对南沟巡查一次,巡查记录齐全,并有影像资料留存。6月21日,经查看发现沟壑两侧沟壁上有树枝和一些杂物,未及时清理。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督促牛庄村于6月27日前取缔该垃圾堆放点,设立警示性标志,严禁在此处倾倒垃圾。7月5日前在该点修砌围墙,进行封闭;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到垃圾定点堆放,按时清理,集中清运至偃师市垃圾填埋场,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
问责情况:对属地监管不力的偃师市邙岭镇牛庄村党支部书记、牛庄村村级河长牛利军给予通报批评。
十五、洛阳市汝阳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4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下蔡店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韦河宽,在村主街道北偏西周围紧挨村民住宅处养猪,粪便露天堆放气味难闻蝇虫漫天,严重污染空气和地表水源,街坊邻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村民多次向县乡及有关部门反映,处理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蔡店乡下蔡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韦河宽的儿子韦帅好宅基地空闲,位于下蔡店村主街道北偏西,韦帅好的岳父在此盖简易房4间,从事养殖活动,养殖有牛、猪和鸡,经现场核查,该户属家庭养殖户,共养牛两头,母猪7头,仔猪35头,养鸡12只,存在粪便露天堆放有异味、有苍蝇乱飞现象,且粪便堆积于宅基地对面空地处用于日常土地施肥,周围无水源,平时都是每天清理,因降雨未能及时清理,不存在污染地表水源现象。调阅环保及乡政府信访记录登记表,未发现村民向县乡及有关部门反映记录。举报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汝阳县相关部门动员、鼓励养殖户贾站波将猪和牛分散养殖或者销售,同时责令蔡店乡政府协助其对污染的地方进行灭蝇消毒、净化处理,将污染场地清理到位。
十六、洛阳市汝阳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43
X41000020180620004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汝阳县刘店镇二郎村和腾岭村的村民反映,县里的一些领导从2016年至今,分别在无证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了石灰石加工厂,用大型挖机开采石灰石加工成石子卖钱,山坡上的植被遭严重破坏,原来茂密的山林现在变成了千疮百孔,由于石料加工都是露天作业,他们的机器一开我们这一片都是满天灰尘,曾多次向县里反应情况,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我们多方通过证实,参与的领导有:汝阳县公安局的翟占伟,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李学义,汝阳县民爆公司经理宋孬蛋等人。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二郎村村民王军伟于2017年下半年没有任何采矿许可手续在刘店镇二郎村建设一个石灰石加工厂,间断性开挖石灰石加工石子;城关镇人蔡献朝于2018年2月初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刘店镇滕岭村非法采挖石灰石建设石料加工厂。二郎、滕岭两处当事人采挖点原貌均为荒山,地表有荒草和零星小灌木。经查阅举报记录,未发现举报人向县里反应情况。被举报的县公安局翟占伟、县国土局李学义、县民爆公司宋孬蛋等3人参与办石灰石加工厂问题。县纪委正在初核调查,目前正调查中。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3日,汝阳县国土局对刘店镇二郎村村民王军伟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二郎村西无证开采石灰岩加工石料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违法当事人立即拆除设备,恢复地貌。目前,该石灰石加工厂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土地原貌已基本恢复。2018年4月2日,县国土局就蔡献朝在刘店镇腾岭村村南非法采挖石灰石,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采挖并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设备,恢复地貌。目前,该石灰石加工厂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土地原貌已基本恢复。下一步将要求相关部门将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对象,防止有盗采、非法加工石料行为反弹。
问责情况:县纪委对刘店镇人大主席桑小团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建敏进行了约谈。
十七、洛阳市汝阳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4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汝阳县柏树乡孔龙台村村民反映,村四五百多米建了三个石料厂,其中一个建在距离民宅一百多米的地方,另外一个建在他的西边,距离也就二百米左右,还有一个建在他的西边,距离也是一二百米,在没有任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他们破坏性的开采石料,每到晚上他们都开始生产,机器一开满天灰尘,从2016年开始至今,把我们这两个村山坡上的植被严重破坏,曾多次向县里反映情况,每次都是泥牛入诲,汛期已经到了,由于该村西沟里现在被这三家石料厂和石料堵塞,一旦有大雨形成山洪我们村一千多口人的生命堪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3家石料厂分别为刘永发石料厂、郭少克石料厂和李新强石料厂。距离居民最近780米,最远1050米。3家石料厂没有取得任何手续擅自开采石料,县国土局于2018年3月8日巡查发现时已对3家石料厂进行了查处,各罚10万元,责令3家石料厂当事人分别组织人员拆除机械设备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采石点土地已恢复到位。经查阅举报记录,未发现举报人曾向县里反应情况。举报人反映的“汛期已到,由于该村西沟里现在被这3家石料厂石料堵塞,一旦有大雨形成山洪,我们村一千多口人的生命堪忧”问题,经实地勘查,因距离砂石厂最近村庄已完成全部搬迁,其余村庄距离砂石厂均在1公里以上,不存在以上安全隐患。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国土部门进一步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盗采、非法加工石料行为将严厉打击。
问责情况:县纪委对柏树乡人大主席张小鹏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建敏进行约谈。
十八、洛阳市偃师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4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洛阳市偃师市府店镇车李村大锤石料厂,距离车李村约200米,空气污染、噪音污染非常严重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9日现场检查时,因府店镇正在修建石材专用线,造成该厂产品无法外运,该公司从2018年6月14日起停产。检查发现该厂部分成品石子、石粉露天堆放。该公司因处于电力线路府牛线末端,为缓解用电压力,该公司需错峰进行夜间生产,故2018年6月14日前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在生产期间,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噪声确实对附近住户造成一定影响。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洛阳大锤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偃师市环保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该厂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不得夜间进行生产。同时,要求环保部门和府店镇政府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其违法生产。
问责情况:给予府店镇重点办主任侯少辉全镇通报批评;给予府店镇车李村党支部书记、环保工作网格长郭税峰诫勉谈话。
十九、洛阳市城管局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4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洛龙区勤政苑小区13号楼1单元,地下停车场内建有4台大功率循环水泵,2台补水泵及相关管网组成,负责6万平方米面积供暖的热力交换站,是居住楼内严重噪声污染源,自2006年开始,每年供暖期热力站水泵24小时运转达120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上级单位反映,至今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与举报人沟通和现场查看,供热设备存在产生噪声的可能性。一是供、回水热力管网不能硬套管穿墙;二是机组底座应用橡胶皮垫;三是水泵机组应及时维修保养等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区热力公司根据业主提出问题,制定出整改提升方案,在前期已将原有噪声较大的水泵更换为进口低噪高效水泵的基础上,再采取一定降噪措施,以最大可能减少噪声的产生。
二十、洛阳市孟津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69
X410000201806200070 X41000020180620007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孟津县常袋镇半坡村村民举报常袋镇新兴页岩烧结砖厂严重污染环境问题。1.有关部门审批的是页岩烧结砖,而实际是生产的黏土实心红砖。2.虽安装有除硫设备,但是时开时停,应付检查。3.长期使用劣质高硫分煤炭,露天堆放,无覆盖,采土时没有采用喷淋设备,产生大量粉尘。4.该企业有30多辆汽车和拖拉机运输,产生大量粉尘和尾气。两年来不断向省市县环保部门举报,却始终得不到满意的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孟津县常袋镇新兴页岩烧结砖厂位于常袋镇半坡村境内,年产1.2亿块页岩烧结砖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主要设备4.6米断面双通道隧道窑2座、破碎机、双轴搅拌机、双级真空挤砖机等。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车辆冲洗装置、烟气脱硫塔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调查,该厂按审批要求规定使用建设用地,现有设施与专业生产页岩砖相匹配,缺乏生产黏土实土砖的晾晒场所,生产的烧结砖虽掺有黏土,仍属于页岩烧结砖,不是黏土实心砖;现场未发现有劣质高硫分煤炭,抽检煤矸石全硫含量为0.6%,未超出劣质煤炭硫分最低1.0%的要求;2017年以来,县环保局按照“双随机”要求检查,未发现环保设施停运情况,但作业区路面未全部硬化,采土时有喷淋设施, 2017年,县环保局对该厂露天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以来,接到该厂投诉共5起,均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表示满意。2018年无投诉;发现有拖拉机等车辆往外运砖,存在车体未覆盖、道路未硬化,易产生扬尘和尾气。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厂进行约谈,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控运输扬尘;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减少道路扬尘;责令县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治理任务;责令常袋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二十一、洛阳市孟津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7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孟津县境内1、黄河湿地防护林148亩,8500株遭违法砍伐。2017年第二次遭违法砍伐(约70亩),违法者把约七十亩左右违法采伐林地,改成莲菜池地。2、风沙污染,林地人、畜、禽污染,羊群在林地拉屎拉尿,同树根一同流入河流,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后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03年2月20日,王新渡等四人租下会盟镇下古村北滩地约148亩栽了8500余棵杨树苗。由于自然因素,栽植杨树当年成活仅有6000余棵,随后被河水冲走约3000余棵, 2010年9月一场飓风又刮折了100余棵。2011年4月3日由张瑞欣、王新渡等四户申请办理林木抚育间伐,采伐了210余棵, 2011年6月王新渡以林木过火,死伤严重为由,申请办理采伐证,经逐级审查同意,准许王新渡对会盟镇下古村北滩承包地上树木进行了皆伐,皆伐棵数为2300棵,树木皆伐后销售,当事人王新渡、张瑞欣以信访人未缴纳承包费为名,不予其分红,造成信访;2017年第二次投诉地块现有面积约15亩,没有新采伐痕迹,只有腐朽伐桩萌发出新枝与旧枝互相交织,不存在违法采伐70亩情况;树木按规定采伐后,承包人考虑种树收入太少,改做种植莲菜约50亩,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已经于2018年5月29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同时进行司法鉴定;
经查看黄河主河道,依次成伐桩地、莲菜池交织,莲菜池水清苗茂,没有发现人、畜、禽、羊群频繁活动迹象,现场清洁、干净。经调取黄委会水质公布,为二类水质,符合地表水质量要求。群众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会盟镇已将该案件转入司法调解程序,正在处理承包合伙人内部矛盾,力争把问题化解。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办公电话、联动电话,接受各界人士电话咨询,举报。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违反政策、破坏林地,影响生态环境的案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十二、洛阳市宜阳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22
X41000020180620007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宜阳县高村乡北王村有一个砖厂,没有任何手续,在生产黏土砖,烧的是煤,空气污染,严重污染环境,周围农田不能耕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群众多次上访得不到处理,多次向宜阳县环保局打去电话,他们说太忙,车没在家,至今不管。砖厂老板王荣超给群众亲口说砖厂给环保局、土地局送礼60万元,村支书每年10万元,车辆往返不断,噪音使村民昼夜难眠,灰尘满天,阳光暗淡。群众多次向县纪委反映,县纪委推诿扯皮,实事不办。
调查核实情况:“北王砖厂”全称为宜阳县长昊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宜阳县高村镇北王村,有洛阳市发改委和县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批准文件。该公司生产的烧结砖虽掺有黏土,但仍属于页岩粉煤灰烧结砖,不是黏土实心砖。煤作为原辅材料符合环评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经监测均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因未按期与省环保部门联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1月以来,县环保局共接到涉及该公司的投诉两起,均依程序进行了办理和回复,不存在不处理信访投诉情况。经县纪委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的该企业向县环保局、国土局、村支书送礼问题不属实。砖厂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存在噪音和扬尘扰民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居民区路段设置运输车辆限行标志和路障,引导运输车辆绕行居民区,减少交通噪音和扬尘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对全县所有建材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档整改销号,确保建材生产行业依法合规生产。
问责情况:对高村镇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对高村镇党委委员贾国辉进行约谈;给予北王村党支部书记张少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