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洛阳12月份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元旦前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市政府相关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公安局主管领导、各消防大队大队长等参加会议。
洛阳网讯 岁末年终,天干物燥,尤其冬季是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的高峰期,极易发生火灾。今天上午,洛阳12月份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元旦前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市政府相关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公安局主管领导、各消防大队大队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对12月份全市火灾形势分析及典型火灾案例进行了通报。12月1日至20日,全市共发生火灾4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54万元。本月住宅类火灾较多,共21起,占火灾总数的47%,比上月增加12起。这21起住宅火灾中已查明原因的、有12起与居民用火、用电不慎有关,需引起高度警惕。
会议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元旦前将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民俗活动现场,集贸批发市场,节日庆典、出租房屋、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等是此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的重点范围,平安夜、圣诞节、元旦等节日为重要节点。根据会议要求,各县区将统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在12月24日、25日、28日、29日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对于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留宿人员、超员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此外,会议对今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办法》共6章31条,系统地、完整地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其中首次明确了较大和一般亡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权限,实现了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覆盖。市住建委、教育局、民政局、旅发委、文物局、商务局六家单位代表现场递交承诺书。(见习记者 谢娜娜 通讯员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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