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本月20日前,市相关部门将完成对各县(市)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核查工作。
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本月20日前,市相关部门将完成对各县(市)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核查工作。
根据相关部署,7月20日前,我市23个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和140个洁净型煤配送网点要全部建成投用。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和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建成投用任务。近日,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情况进行核查,通过实地考核打分方式进行,综合得分87.5分及以上视为达标;对不达标的县(市)区,将逐一进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核查工作分生产运营条件和配送运输管理落实情况两个方面进行。在生产运营条件方面,我市将对生产场所等硬指标、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等软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建设全封闭库房,道路通畅,有统一整洁的标牌、名称、负责人及电话;城市区配送网点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县(市)不少于150平方米,每个网点配备3台以上车辆。
在配送运输管理方面,各县(市)区要确保运输车辆来路正、去处对、过程合规合法,从源头上杜绝“黑车”上路和“黑煤”入洛。(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洁净型煤与洁净型煤配送网点
洁净型煤,即将农作物秸秆、粉煤、煤矸石等可燃物质混合后,加入节能减排增效剂,用水泥厂原有设备改变水泥生产配方,经挤压成型生产出的既防水又能长期存放的煤。洁净型煤不需要烘干、自然固化,包装后储运不破碎、无污染;燃烧中无烟、无味、无尘,在不同的炉具均能实现清洁排放。
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即建设全封闭库房,道路通畅,有统一整洁的标牌、名称、负责人及电话;城市区配送网点建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县(市)不少于150平方米,每个网点配备3台以上车辆。(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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