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分析研判,我市会发生一轮轻度及中度污染天气,部分时段达到重度污染。为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市已启动污染天气一级管控,管控将持续至4月1日24时。
管控期间,刚玉行业、水泥制品业、石材开采加工、石灰工业等企业停工停产;全市域10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全市各类施工(除应急抢险外)“七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同时,禁止露天烧烤和燃烧生物质烤火取暖,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期间我市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天候、全领域的专项督查、行业巡查,重点加强夜查和晨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洛阳晚报记者 潘立阁 通讯员 赵亚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