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气象预报和环境监测,今日起我市将有一次空气污染过程,预计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大约持续3天。今日12时至24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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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讯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气象预报和环境监测,今日起我市将有一次空气污染过程,预计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大约持续3天。今日12时至24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了解,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行四级预警,即Ⅳ级(蓝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其中,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根据要求,黄色预警启动后,我市将实施Ⅲ级强制性减排措施:
扬尘管控措施
1.实行“应急不开工、管控不动土”,所有工地必须落实“七个百分之百”的防尘措施,除抢险救灾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急需解决的供气、供热、供电、供水、供油、应急、救助工程外,全市域产生扬尘的各类施工作业停工停业。
2.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水泥搅拌站、沙场、石场停工停业。
3.城市区(含县城,下同)道路增加洒水保洁频次,实行“定人、定车、定路段、定频次”的保洁制度,非冰冻天机扫道路保持路面常湿。
燃煤管控措施
1.全市域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和居民家用燃煤设施外,20蒸吨(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其他在用锅炉必须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停运。
2.禁燃区内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和居民家用燃煤设施外,其他农用、商用和企事业单位的燃煤设施停用并拆除。
3.型煤加工、散煤装卸作业全部停业。
工业减排措施
1.火电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在本通知下发后负荷原则上降低20%(统调机组按省调度执行)。
2.水泥企业(含粉磨站)、玻璃、铝工业(含电解铝、氧化铝、碳素)、陶瓷工业、焦化行业、石油炼制工业、钢铁工业达标排放,在本通知下发前工况的基础上减排20%,因工艺技术、安全原因达不到的,以最低安全负荷运行。
3.铸造生产线(熔铸炉容量在300kg以下的铸造企业除外)减排20%。
4.水泥制品业、石材开采加工(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石材企业,在无石头库存的情况下除外)、刚玉工业、石灰工业等企业停工停产。
5.所有企业禁止在预警管控期间点火起炉。
机动车减排措施
1.大型货车和过境车辆绕行市区;禁止黄标车行驶;高峰时段加强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城市区禁止渣土车行驶。
2.运输城市生活必需品(主要指米面油粮肉菜蛋奶等)的、转运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保障城市集中供热用煤的、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大型货运车辆,在做好封闭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公安部门规定时间和路线市区行驶。
城市生活管控措施
1.实行“禁烧禁燃禁烤”措施。全市域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禁止露天烧烤和燃烧生物质烤火取暖;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营业。(记者 郭瑛 通讯员 翟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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