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50辆公交车已安装行车记录仪 专人上报交通违法证据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7.01.06 09:36

  

公交车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

      昨日,本报以《部分公交车配行车记录仪,“占道”车辆将难逃处罚》为题,报道了九都路沿线公交车专用道经常被社会车辆挤占,市交警部门为50名公交司机信息员驾驶的车辆配发行车记录仪一事。(>>洛阳部分公交车配行车记录仪“占道”车辆将难逃处罚

  公交司机信息员需要做哪些工作?他们如何提交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交警部门如何处置这些证据?《洛阳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1、半小时内4辆车被拍,违法时间、地点均有记录

  2016年12月中旬,市交警部门为全市150名信息员配发行车记录仪,其中50名公交司机信息员的行车记录仪已于2016年12月15日全部安装到位。这50名公交司机信息员由市公交集团下属的5个公交公司推荐,每个公司10名,涉及的公交线路涵盖市区各主要道路。

  近日,记者在南苑路市公交集团第五分公司院内的20路公交车上看到,行车记录仪装在车内风挡玻璃后视镜处,由一个摄像头、一块电子显示屏和一面后视镜组成,功能与市面上销售的行车记录仪功能类似。

  该车司机蒋丹在被公司推选为公交司机信息员后,也和其他信息员一起进行了交通违法行为细则和代码的学习。

  该车发车后,记者随车观察发现,20路公交车从南苑路终点站出发至九都路定鼎路立交桥这半小时内,就有4辆社会车辆出现随意变道、挤占公交车专用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以及违法车辆号牌均被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回到终点站后,蒋丹将路上所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大致时间、地点记在一个本子上。蒋丹说,与她一样的信息员们每天记录和提交的违法证据均在10个以上,这些证据会统一交给各自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进行筛选后上交公交集团。

  2、专人筛选交通违法证据,每周进行上报

  为何需要公交司机人工记录下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呢?

  市公交集团第五分公司郭经理介绍,公交车不比出租车和私家车,可以随时操作行车记录仪进行抓拍,公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每次拍摄的录像时间都在90分钟以上,公司10辆车全天循环发车,拍摄到的录像数据庞大,靠后期人工筛选非常困难。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记下交通违法行为的大概时间和地点,工作人员就可以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查看录像进行筛选,每周二各公交公司会将筛选后的交通违法证据提交给市公交集团,由集团统一提交给市交警支队。”郭经理告诉记者,其他各公交公司的情况与他们类似,虽然大家的工作量增加了许多,但随着相关工作的展开,他相信将来道路上交通违法的社会车辆会越来越少,交通秩序也会越来越好。

  3、交通违法证据查实后将录入上网,未来将开通网络举报平台

  市交警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违法举报受理中心已筹建完毕,该中心的工作人员每周都会对信息员们提交的交通违法证据进行调查,查实后将录入上网,并以短信形式将交通违法情况告知车主。

  “由于视频证据数据量较大,目前信息员们提交违法证据还是以当面提交为主,我们正在研发网络信息举报平台,未来该网络平台建成开通后,普通市民也可以通过网站和应用程序将自己拍摄到的交通违法信息提交给我们,人人都可以当‘电子警察’。”该负责人说,此前在全市范围内选出的150名信息员是一种引导和尝试,他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让广大市民都参与到监督和维护交通秩序当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该负责人说,通过网络信息举报平台提交交通违法证据属于有奖举报,具体奖励细则按照此前公布的《洛阳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交通安全违法及交通肇事逃逸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洛阳晚报记者 陈耀玑 文/图)

[ 责任编辑:付利帆(见习)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因“眼斜”自卑多年 医生助他重拾自信
因“眼斜”自卑多年 医生助他重拾自信
  • ·健康快讯: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儿科门诊开诊
  • ·健康快讯:河科大二附院开展“特应性皮炎健康之途”义诊活动
  • ·咳嗽、打喷嚏漏尿怎么办?
  •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新闻排行
  • 畅行336个城市!洛阳已发行带交通功能...
  • 洛阳114名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 多种合作模式可选择 洛邑古城片区发出...
  • @洛阳人,“五一”假期这些地方能充值...
  • 洛阳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
  •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住宿免费穿汉...
  • 每位劳动者都是超人!劳动节,致敬每...
  • 寻找张宇!12年里,你可知道妈妈流了...
  • 洛阳首届榴莲狂欢节开幕 活动持续至5日
  • 新一期洛阳市青年艺术夜校开始报名
  • 百姓呼声
    应天门北广场商业房屋与景区氛围谐调吗?
    邙岭大道中沟站附近为何下雨就积成河?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一座城 一朵花

    荷包牡丹串串红

    红山樱桃沟

    石子之眼 芳容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