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如何更好地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将采取设立风险池、天使引导资金、成果转化风险资金等办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成长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市政府将设立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简称风险池)。风险池资金是信用保障增信资金,主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用于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贷款(仅限于贷款业务)的风险保障。
风险池资金规模为1亿元,符合6类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获风险池贷款扶持,分别为:在洛阳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资产总额不高于1亿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0%以上;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风险池资金还将优先支持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于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拓宽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渠道
市政府将设立洛阳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以加快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拓宽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发展。
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是由市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资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天使引导资金的跟进投资和参股投资,鼓励天使投资机构(人)对具有专门技术的项目或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投资,鼓励县(市)区政府发起成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助推科技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资金规模为5000万元,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每年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跟进投资,主要是对获得天使投资机构(人)投资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跟进投资,并遵循有关规定。该资金将重点引导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引导合作银行向成果主体发放转化项目贷款
市政府将设立洛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简称成果转化风险资金)。成果转化风险资金是信用保障和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引导合作银行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河洛英才(团队)等发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贷款,以及用于补偿合作银行在支持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贷款损失。该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为确保成果转化风险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运作,市财政每年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县(市)区财政每年投入不低于100万元,连续支持3年。
按照要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符合5个条件:技术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领先;拥有作为申报项目依托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施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完成研究开发,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项目总投入的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引导孵化载体发起设立科技创新创业种子基金
我市将设立科技创新创业种子投资引导资金(简称种子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统称孵化载体)发起设立科技创新创业种子基金。
种子引导资金由孵化载体作为主发起人,不得少于300万元。种子基金由孵化载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独立运作,自负盈亏。该基金主要用于对孵化载体内的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借款、投资及收购创业者的创新产品。
种子引导资金对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孵化载体设立的种子基金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收益,始终不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
种子引导资金参股种子基金,可采取承诺注资的方式分期到位,也可一次性到位,但不先于社会资本到位。(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