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根据全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暨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部署,我市将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国道划入黄标车禁行范围,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近日,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根据全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暨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部署,我市将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国道划入黄标车禁行范围,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看禁行区域:
日前,我市将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国道划入黄标车禁行范围,黄标车禁行范围扩大为:
连霍高速公路(含)以南、二广高速公路(含)以西、宁洛高速公路(含)以东以北区域,伊滨区二广高速公路(含)以东、伊河以南、掘丁路(含)以西、南环路(含)以北区域和全市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宁洛高速、郑卢高速、洛栾高速)和国道(310国道、207国道)。
看处罚措施:
驾驶黄标车进入上述区域,卡口系统将自动报警,交警将对车辆进行查扣,并对驾驶员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上路,会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看淘汰进度: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黄标车的淘汰途径主要分两种,对于已经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报废注销条件的,采取强制报废的措施,其他的需要车主到交警车管部门申请注销,再将车辆送至处理厂拆解回收。
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已淘汰黄标车11232辆,其中的3337辆已经完成了报废拆解。
相关链接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被称为黄标车。在国务院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要加大淘汰黄标车力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洛阳晚报记者 郭秩铭 实习生 徐博文 通讯员 谢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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