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民间借贷的新规开始实施 朋友间借钱注意啥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5.10.26 09:06

  日前,洛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贷案件,一男子出借4万元,约定年利率为60%,到期后起诉借款人,却被判决只能按照24%的年利率算利息。白纸黑字约定的利息,法院为何不支持?《洛阳晚报》记者邀请专业人士为您讲解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

  【案例】约定60%的年利率,法院不支持

  2013年3月,经担保人签字后,洛宁县的马先生借出4万元,约定借款人使用6个月,月利率为5%(折合年利率为60%)。然而,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下落不明。无奈之下,马先生于今年2月将担保人告上法庭,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本金4万元及利息20086元。

  今年9月4日,洛宁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4万元,并按2%的月利率(折合年利率24%)归还2013年3月13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

  也就是说,虽然约定的是5%的月利率,但马先生最终只能拿到2%的月利率。为什么白纸黑字的约定,法院却不支持?这还要从9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说起。

  【新规】这些变化,请您留意

  关键信息:

  约定利率,牢记“两道杠”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世良介绍,利率问题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以“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作为保护范围,而对于已经偿还的高额利息,借款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新司法解释则首次将保护标准设定为固定利率,孙世良说,通俗地讲,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应牢记“两道杠”:年利率24%和36%。详见下表。

  关键信息:

  要求还钱,仅有借据还不够

  再来说一种借贷现象。因甲和乙关系好,所以甲借给乙钱的时候没有要求乙写借据,只有通过银行转账给乙的凭证。然而,甲向乙要钱的时候,乙称甲转账给自己是为了还钱。甲该怎么办?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谢亮称,《新规》规定,甲若因此起诉乙,乙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乙若提供相应证据后,甲应就自己主张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谢亮提醒,进行民间借贷时,不要过多顾及人情、面子等因素,要把合同或借据写清楚。谢亮提供了一份标准借据的写法(详见上图),供您参考。

  新增信息:

  自9月1日起,法人间借贷属合法借贷

  与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相比,《新规》中指出: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及本规定第十四条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谢亮称,这处变化是《新规》的亮点之一,这样做既可解决企业资金的短缺,又能维护金融安全。

  延伸阅读

  警惕非法集资

  孙世良说,非法集资即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它有四个特征:一是非经批准,吸收资金;二是公开对外宣传;三是承诺给付报酬;四是面向不特定人群。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向企业出借时,一定要弄明白企业借钱是用来改善自身生产经营条件还是进行资本的投资运作,如果是后者就要当心了。

  “当然,不管什么情况,一定要牢记不能贪图高额利息。”孙世良提醒。(洛阳晚报首席记者 王博东 记者 韩铁栓 通讯员 崔淑霞)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护腰坐垫是“智商税”吗
护腰坐垫是“智商税”吗
  • ·丹参滴丸和速效救心丸可以同时吃吗
  • ·“一周一针”的长效胰岛素,最快本月底上市
  • ·想让孩子冬天少生病 听专家支招儿童防病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旅居小地方 沉浸慢生活
  • ·好客山东遇上老家河南 假期再现双向奔赴
  • ·中秋假期短途游流行 预计国庆出游人数创新高
  •  
    新闻排行
  • 降水,大风,强降温!洛阳市气象...
  • 巾帼不让须眉!洛阳一女兵荣立二等功
  • 百余家企业招人!孟津专场招聘活...
  • “洛阳造”机电产品畅销国际市场
  • 洛阳老汽水展览馆落户洛邑古城
  • @洛阳人:供热首日,您家暖气热了...
  • 洛阳大雾天气何时结束?最新预报来了
  • 今年以来,洛阳法院新受理信用卡...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洛阳...
  •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
  • 百姓呼声
    在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开展商业拍摄要交费
    洛阳站站房上“洛阳”二字何时能点亮?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洛阳关林庙

    洛阳健步队在香港

    白桦林

    秋风秋雨叶落黄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