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想在小区楼下开饭店?行不行业主说了算!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5.09.25 09:05

  开在小区住宅楼一楼门面房的饭店,在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居民带来了不少困扰。近日,洛阳晚报推出“楼下饭店那些事儿”专题报道,记者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探访得知,这些饭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噪声、卫生、治安问题,是居民头疼的四大问题。

  【反映】 37个问题集中在油烟、噪声、卫生、治安四方面

  家住高新区山水富地小区的张先生来电反映,他家楼下的门面房开了两家饭店,客流高峰期噪声严重。

  家住涧西区汉阳路的龚先生来电说,汉阳路上有多家饭店,有的还卖烧烤,多数饭店都没有架设烟道,油烟都直接排到居民区或马路上,“夏天,我家连窗户都不敢开”。

  家住涧西区联盟路4号院的刘先生来电反映,他家楼下开了一家快餐店,不仅油烟机运行声音大,排出的油烟把他家空调外机弄得油腻腻的,而且快餐店排的污物都堆放在小区内,影响小区卫生。

  从9月8日开始,记者在《洛阳晚报》向读者发出小区“楼下饭店”问题“征集令”,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收到读者反映的37个有效问题。记者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发现这些饭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噪声、卫生、治安问题,是居民普遍头疼的四大问题。

  【说法】饭店进小区需要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记者从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饭店想要进小区,除了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要求之外,还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如何定义,是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李浩回答,“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并不以隔壁、相邻或者距离多远之内作为评判标准,凡是因住宅用途性质改变而受到影响的业主都算得上是“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必须是将民用房改成商用房开饭店的情况。小区“楼下饭店”并不全是由民用住宅改成的,如果房子本身就属于商业性质,则不需征得居民的同意。在此情况下,居民若发现饭店存在安全、油烟、噪声、私改燃气管道等问题,可以向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反映。

  【走访】近七成业主不知自己享有相关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饭店进小区之前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对一些小区进行了走访,随机采访了30多名业主,近七成受访者表示并不知道饭店能否进小区是由业主说了算。

  多数业主反映,在他们发现问题时,饭店都已开起来了,他们能够想到的维权途径,一般是向物业投诉或拨打110报警,但物业部门没有执法权,警方也较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遇到饭店开在自家楼下的情况,基本上只有“忍气吞声”。

  那就真的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了?李浩说,只要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了饭店的影响,就可以侵犯自己相邻权为由,将饭店告上法庭,法院会受理此类案件。

  【建议】听听饭店老板和业主怎么说

  在这些天接到的读者来电中,除了反映问题的,还有一些读者分享了他们的对解决此类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饭店老板张先生:我在小区住宅楼门面房开了饭店,夏天做些烧烤生意,油烟和噪声虽然我已尽力控制,但多少还是免不了干扰到楼上的居民,但这几年我跟他们的关系处得还不错。我对这类矛盾的处理办法是,帮楼上住户代交部分物业费、水电费,对他们进行一些弥补。

  ●业主陈女士:我建议开在小区的饭店尽量避免经营油烟过大的餐饮,现在网上订餐方便了,如果楼下的饭店只作为食品配送点,作为业主自然很高兴,也会多光顾他们的生意。(洛阳晚报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柴雪迎)

 

 

[ 责任编辑:周萌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护腰坐垫是“智商税”吗
护腰坐垫是“智商税”吗
  • ·丹参滴丸和速效救心丸可以同时吃吗
  • ·“一周一针”的长效胰岛素,最快本月底上市
  • ·想让孩子冬天少生病 听专家支招儿童防病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旅居小地方 沉浸慢生活
  • ·好客山东遇上老家河南 假期再现双向奔赴
  • ·中秋假期短途游流行 预计国庆出游人数创新高
  •  
    新闻排行
  • 降水,大风,强降温!洛阳市气象...
  • 巾帼不让须眉!洛阳一女兵荣立二等功
  • 百余家企业招人!孟津专场招聘活...
  • “洛阳造”机电产品畅销国际市场
  • 洛阳老汽水展览馆落户洛邑古城
  • @洛阳人:供热首日,您家暖气热了...
  • 洛阳大雾天气何时结束?最新预报来了
  • 今年以来,洛阳法院新受理信用卡...
  • 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洛阳...
  •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
  • 百姓呼声
    在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开展商业拍摄要交费
    洛阳站站房上“洛阳”二字何时能点亮?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洛阳关林庙

    洛阳健步队在香港

    白桦林

    秋风秋雨叶落黄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