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决定洛阳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根据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需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目前下设经济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党的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行政区域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改革等9个专项小组。
编者按
改革是决定洛阳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根据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需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目前下设经济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党的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行政区域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改革等9个专项小组。具体到这些领域的改革,相关部门有什么构想、举措?目前有何进展和成效?本报今起推出《深化改革访谈录》栏目,邀请各专项小组相关负责人为您详细解读。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用体制改革明职责,用制度建设改革明规矩,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机制,有效发挥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市纪委副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骆延军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如何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加强主力,让反腐之剑更加锋利?
骆延军:只有积极深化改革,主动推行“三转”,才能改变以往“当急先锋总打前站、当老中医包治百病”的做法,真正提升履职能力。我们对原先参与的15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按照要求只保留参与22个,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在此基础上,我们重点对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从8个增加到14个,占到机构总数的70%;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8个;执纪监督人员占人员总编制比例从调整前的30%提高到70%。同时,我们还设立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地震局、市党史研究室等23个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全覆盖”。
记者:如何整合纪律审查力量,提高纪律审查效率?
骆延军:市纪委研究出台了《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办法》,将17个县(市)区纪委、84个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组成8个协作区,形成条块结合、上下协同、整体推进格局,主要查办市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复杂问题线索,确保了纪律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此外,我们还相继出台了《中共洛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反腐败协作的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灵活了办案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742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924件,直接核实681件,立案901件,处分科级以上干部141人。
记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该怎么做?纪委该怎么做?不能正确履职该怎么办?
骆延军:市纪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洛阳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委(纪检组)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并用3大类20条具体内容对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从6个方面对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进行了界定,划分了责任田、设定了职责红线。此外,我们还出台了《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第一批)》,从6个方面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对照负面清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记者:如何给“一把手”权力运行系上“安全带”?
骆延军:今年5月,我们出台了《全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五项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5项工作。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市纪委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廉考评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评价结果与激励奖惩、提拔任用、监督管理相结合。这个制度实行平时考评、半年考评和全年总评三种办法相结合,把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先进予以奖励,对贡献突出的予以重用,对落后的进行问责追究,既让那些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者尝到苦果,又让那些又廉又勤、干事成事者得到好处。(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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