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孟津县出台《孟津县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并在全县推行,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用“约谈”的方式扯“袖子”、敲警钟、亮“红灯”,将监督关口前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据群众反映,某学校校长欲借儿子婚事敛财,根据《孟津县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要求,现需对其进行廉政约谈。请接到通知后通知其准时参加。”前不久,孟津县纪委向县直一家单位发出廉政约谈通知书。经约谈,这名校长打消了错误念头。
今年4月,孟津县出台《孟津县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并在全县推行,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用“约谈”的方式扯“袖子”、敲警钟、亮“红灯”,将监督关口前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抓早抓小方能防微杜渐
谁犯了错误,就处分谁。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印象里,纪检监察机关就是一个“处理人”的部门。
孟津县纪委廉政办主任朱俊杰坦言,过去,纪检监察机关一直都把“处理人”视为最重要的工作,有干部犯错误,调查清楚之后,一纸处分,“案结事了”。因为需要掌握证据,甚至在发现错误苗头后,就等着错误事实发生,以抓现行。
“一些受处理的干部说:‘你们纪委明明知道我要犯错误,也不提个醒。’”朱俊杰说,这种说法倒给他们“提了个醒”。
于是,“约谈”制度出台了。
以前,孟津县纪委也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但对除此之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注得并不多。
“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其中首先是监督。”孟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玉杰说,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应该把监督放在首位,对那些可能发生问题的干部,要经常扯扯“袖子”、敲敲警钟,“抓早抓小方能防微杜渐,这既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很好落实,也是对干部的有效保护”。
今年4月,孟津县纪委在约谈工作已经常态化的基础上,出台了《孟津县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将约谈对象、约谈人、约谈分类、约谈方式、约谈内容等进行细化和规定,首次将“约谈”作为一项制度在全县推行。
廉政约谈实行“对症下药”
朱俊杰说,相对于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虽仅有一字之别,但约束性和针对性明显增强。
“有的问题只是苗头,还没有发生;有的是群众已经信访反映;有的则是已经出现违纪行为。我们认为,廉政约谈应该对症下药。”朱俊杰说,他们在制定约谈制度时,充分考虑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将约谈的内容分为一般约谈、警示约谈和诫勉约谈三类。
一般约谈以关心爱护党员干部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风建设工作情况等;警示约谈是对媒体反映、群众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领导方式、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约谈,了解核实问题,约谈对象做出检讨或说明,实施教育提醒;诫勉约谈则是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无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进行的约谈,了解核实问题,限期落实整改。
朱俊杰告诉记者,除各级干部之外,行政村(社区)班子负责人也被纳入约谈对象,约谈实现了全覆盖。
近150人被约谈,70余个问题得整改
前不久,孟津县三名大学生村干部考上了公务员,但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并没有将自己在村里办起的企业进行注销,违反了相关规定。县纪委对这三名大学生村干部进行了诫勉约谈,并在随后收到了工商部门的企业注销信息反馈,问题最终得到整改。
廉政约谈制度出台之后,孟津县纪委、监察局围绕楼堂馆所违规建设、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机关作风、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方面开展了多次整治活动,采取动态检查、暗访、接访等措施,发现70余个苗头性问题,对35名干部和114名行政村(社区)“三委”班子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并全部收到廉政约谈整改报告。
孟津县小浪底镇纪委书记郭欣涛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们对全镇28个行政村的村干部进行了一般约谈,对低保申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等敲响警钟,至今没有接到群众的不满意反映。
“廉政约谈制度把‘提醒诫勉’放在了‘打击查处’之前,及时注射廉政‘疫苗’,通过善意的提醒、告诫,及时挽救、帮助和保护了我们的干部。”张玉杰说。(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见习记者 李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