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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晚了 基础热费能返还吗?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5.01.14 09:10

  最近天气“变脸”,气温下降,晚报问暖热线也接到了不少读者的来电。其中既有咨询小区何时供热的,也有想问采暖时间减少,基础热费能否得到减免的。我们从中选择了两个问题,请相关企业予以答复。

  【问题一】

  已申请,何时能供热

  ●目标小区:涧西区中州西路24号街坊

  王先生:我们小区5号楼、6号楼是市五中的家属楼,这两栋楼90%以上的业主同意安装暖气。去年3月,学校已向热力公司申请供热,但至今没有得到回复,希望通过《洛阳晚报》向热力公司核实。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对于准备接入暖气的老旧小区,申请供热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小区附近有城市管网且热负荷尚未达到满额,具有供热能力;第二,小区业主的安装率已达到集中供热的技术要求;第三,小区热力站的配套用房由小区提供,小区已具备建站条件,有适合的建站场地,不会对居民造成影响。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目前,该小区所处位置有城市管网,只要后两个条件具备就可以申请供热,如没有建站条件想从其他小区热力站直接进行暖气接入,必须其他小区热力站产权方同意后才行。

  我公司暂没有收到该小区的书面用热申请,该小区可在具备以上条件后提出申请。

  【问题二】

  供热晚了一个月,基础热费能否返还

  ●目标小区:名门盛世小区

  曹先生:我家在西工区名门盛世小区,我们小区是分户计量收费的,暖气费通过银行交。今年,我们的供热期晚了一个月,即从2014年12月15日才开始供热。我家没用热,因此只交了基本热费。我想问,供热时间少了一个月,基础热费是否也可以减免一个月?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该小区为热力公司直管小区,正式开始供热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按照规定,对首次供热的小区,不用热的业主需要交的基础热费是按照小区实际供热天数进行计算的,我公司会在采暖结束后按照实际供热天数进行结算。对于市热力公司直管但非首次供热的老旧小区,若因热力公司原因造成未供热并超过24小时,基础热费按天数进行退费,非热力公司原因造成的则正常收取。

  如果有散热器、地暖不热,室温不达标情况,可以联系市祺祥暖通,咨询电话62788657或13373772097。(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高孟璐 通讯员 张建华)

[ 责任编辑:周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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