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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供热设施如何走出“多方不管”困境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4.12.19 08:28

  供热设施直接关乎暖气能否正常供应。小区里的公用供热设施如果出现问题,谁来维修?维修费用又该由谁出?每年供热期,均有许多小区遭遇这样的烦心事。

  记者采访发现,小区公用供热设施出现问题时,业主、供热企业、物业公司等多方各执一词,且各有各的依据,小区公用供热设施逐渐陷入“多方不管”的困境。

  1公用供热设施出问题难解决

  近日,西工区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正为暖气的事闹心。今年供热期,该小区在进行供热前检修工作时,发现小区内热力站的蒸汽减温器无法正常运行,致使小区约60户居民不能正常采暖,而更换相关设备需花费1.4万余元。

  “设备谁来维修?1.4万余元费用由谁出?”该小区业主李新亚说,供热企业认为维修费用应由受影响的约60户业主平摊,业主却不愿意自己出钱修小区内的公用设备,问题就这样一直僵持着。后经多部门协商,该小区虽暂时由供热企业垫付资金维修后开始供热,但有关维修资金结算问题目前仍迟迟协商未果。

  记者了解到,每年供热期,这种现象都比较普遍。今年供热期,凯悦雅园小区2号楼、9号楼、10号楼,个别单元供热入户管网出现漏水等情况,需对问题管网进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谁来出成了维修过程的“拦路虎”。

  2多方各执一词、各有依据

  小区公用供热设施出现问题,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各方看法不同。

  -业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部分用热业主认为,自己家里的暖气片出现问题,自己负责维修无可厚非,但小区内的公用供热设备出现问题,再由业主分摊费用就不太合理:

  一方面,在暖气初装时,自己已交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而且每年供热期,又交了暖气费;另一方面,供热企业也要通过小区内部的供热设施给业主供热,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出现问题,不能只由业主负责。

  -供热企业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建设的供热设施,一般有两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热设施出现问题,应由其负责维修。如今,问题的症结是过了质保期后,小区公用的供热设施出现问题由谁来负责?

  “产权归谁所有,应当由谁负责维修。”该负责人说,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属于公用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且我市在制定暖气收费标准时,也并未将小区内供热设施纳入供热成本合计中。

  此外,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也指出,征收的城市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这部分费用不包含小区内公用供热设施的维修。

  3另立管网维修费,转移产权“统建统管”

  常年负责热力站管理工作的郭宏波说,每年都有小区公用供热设施出现问题。一旦出现问题,“谁来维修、维修费用谁来出”等问题,都要经过业主、供热公司、物业、开发商等多次争论,且最终得到的往往是妥协的结果,不能让人满意。

  这样一来,不仅容易形成恶性循环,更容易陷入业主、供热企业、物业公司、开发商等多方均不愿意负责的“多不管”境地,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小区业主。

  小区公用供暖设施,如何才能畅通运行?洛阳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胜利表示,其他城市的经验可资借鉴。目前,在北京、天津、济南、郑州等地,均有专门针对供热管网维修方面的措施。比如,在北京,除了暖气费,用热户还要根据自家的用热面积,缴纳一定的供热管网维修费用。这样,一旦供热管网出现问题,维修费用可从这部分资金里出。

  如何避免新建供热小区今后出现此类问题?刘胜利建议,可尝试将小区供热设施产权转移给供热企业,由供热企业“统建统管”,这样一旦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出现问题,可由供热企业负责维修。

  “小区内供热设施属于公用设施,如果出现问题能够适当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很多问题可迎刃而解。”许多业内人士则建议。(记者 赵佳)

[ 责任编辑:孙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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