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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出台多项措施惠及新农合患者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4.08.13 08:28

  降低参合农民使用特殊诊疗项目自付比例,简化新农合补偿程序,提高医用材料补偿水平……近期,我市出台多项便民措施,为参合农民减轻看病负担。

  特殊诊疗项目自付比例下调

  市新农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本次出台的政策包括:参合农民使用特殊诊疗项目自付比例由原30%下调至15%、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自付比例由原40%下调至30%,除原省卫生厅规定的35种一次性医用材料外,其他一次性医用材料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提高至2万元。

  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农合办主任梁佳斌举例说,以CT平扫为例,检查费用为220元。过去参合农民需自付30%,即66元,现在只用负担15%,即33元。一次性医用材料,以静脉留置针费用43.5元为例,过去需自付40%,即17.4元,现在只用负担30%,即13.05元。对于部分医用材料,如弹簧圈报销限额由1.5万提高至2万元。通过提高补偿水平,这些惠民措施让农民省去部分看病费用。

  简化诊疗项目审批程序

  本次新农合政策简化了一些诊疗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监护类诊疗项目,严格根据病情使用,不再进行审批;CT、磁共振类诊疗项目,参合农民同一次住院,包括在门诊已进行此类检查的,不再进行审批;超声类诊疗项目,根据病情选择适用黑白超、彩色B超,据实结算等。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农合办主任崔峰说,以前相关诊疗项目的审批手续多、程序复杂,农民需要来回奔波办理。现在,农民一出院,就可及时报销,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新政策实行10天以来,已经有近300名患者受益,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提高了3%。

  完善特殊疾病门诊救治补偿政策

  新政策简化了重大特殊疾病门诊患者报销程序,完善了特殊疾病门诊救治补偿政策。如具备使用电子处方条件的医院,改用电子处方取代手写处方。首次将口服化疗用药纳入恶性肿瘤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范围,每次药量为不超过1个月的治疗剂量;首次将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门诊治疗纳入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范围,其补偿参照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政策执行。

  此外,新政策还进一步规范了非自然疾病调查界定程序。意外伤害实行24小时报告制度(节假日顺延),凡医院在24小时内不能如实载明患者受伤原因的,由定点医院承担补偿费用;截至患者入院日期的次月月底,医院仍没有收到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反馈的意外伤情确认回复,医院按相关补偿政策对患者进行直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曹向玲)

[ 责任编辑:周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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