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孟津县平乐镇的余灿欣昨日高兴地对记者说:“幸好有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和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大大地减轻了我家庭的负担。”
家住孟津县平乐镇的余灿欣昨日高兴地对记者说:“幸好有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和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大大地减轻了我家庭的负担。”
57岁的余灿欣年初因冠心病住进河科大一附院,做了两次搭桥手术,共产生治疗费27.5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了近16.5万元,按照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医院又给他报销了近4万元,两次一共报销了超过20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已有1472名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共报销费用932.28万元,平均补偿金额6333.42元。
“新农合‘二次报销’,让农民能再享受一次报销。”市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基础上对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再次报销。凡参加新农合患者患有重大疾病住院的,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对个人自付单次或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50%再给予“二次报销”,住院患者出院时可在市内定点医院即时结报。在市辖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凭相关材料在参合地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助服务站或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县(市)区支公司新农合服务中心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业务。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工作,筹资标准为每年每名参合农民20元,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拨付,不需要农民额外交费。(记者 高峰 通讯员 曹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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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门诊多项免费
结核病患者就诊请到市传染病医院
从市疾控中心获悉,今日起,市传染病医院(河科大一附院新区传染病区)结核病门诊正式启用。新增城市区结核病患者请到市传染病医院诊断和治疗;今年6月30日前已开始治疗的结核病患者,12月31日前继续留在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治疗。
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传染病医院被列为城市区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将享受系列的免费政策:患者或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可以到市传染病医院门诊接受免费涂痰片检查等,免费领取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同时,我省在国家优惠基础上,还对肺结核病人优惠125元的检查费。此外,在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检查和辅助治疗时,患者可以按新农合、医保等相关政策报销。患者在享受国家已有免费政策的基础上,享受其他优惠补偿。其中,门诊补偿比例为新农合合理医疗费用的60%,每例病人每年最高限补1000元。需要提醒的是,在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以外的医疗单位就诊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不能享受优惠补偿。
目前,我市建立了结防所(科)门诊、定点医院住院、基层卫生组织管理的结核病防治模式。全市每年发现、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000余名、传染性患者1800余名,治愈率90%以上。(记者 高峰 通讯员 梁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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