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就是全民资源,我市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来已完成交易额69.05亿元。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察暂行办法》,规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各种违规行为将被严惩。
根据该办法规定,存在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不按规定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审批、审查、核准、备案;对公共资源交易进场、开标、评标、挂牌、拍卖、竞价、谈判、履约等监管不力的;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查处不力的;违规泄露交易信息的;发现场内交易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予制止、制止不力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记者 连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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