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正式发文,授予我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据悉,全国只有两个城市获此殊荣,我市首个通过评审。另一个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的是浙江省衢州市。
该荣誉是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个金字招牌。
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60%;兴建基本农田241万亩,水保造林250万亩,营造经济林156万亩,修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10万多座,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去年11月17日,我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通过了水利部专家组评审。(记者 谢磊 通讯员 陈亚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