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唐朝著名诗人杜甫的梦想如今已成为现实。2011年,我市新开工廉租住房2418套、公共租赁住房14637套、经济适用住房9794套,83个保障房项目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1年,完成投资296.87亿元,实际完成征迁面积1211.38万平方米,实施项目93个,11万余群众将搬入新居……
经济适用住房圆了困难群众住房梦。记者张光辉摄
1 每月42.5元,拥有一个幸福的家
走进瀍河回族区的紫云花园,整齐的楼房、干净的院落让人心旷神怡。55岁的吕振卫住在8号楼3门栋,50平方米的房子被他收拾得别致温馨。
这套房子是吕振卫通过申请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管理实物配租条件后,每月花42.5元租的廉租房。
“我从22岁结婚至今,和家人搬了十几回家,现在总算安定下来了。”吕振卫说,现在他每天最主要的事儿就是收拾房子,这就是他后半辈子的家。
去年5月,我市再次拓宽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范围,凡是“拥有洛阳市城市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以下”的居民,都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惠及的住房困难家庭又增加2600多户。目前,我市廉租住房已累计惠及困难家庭29251户,其中通过货币补贴的形式发放补贴8486万元。
2011年,省政府向我市下发了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70户、新增廉租住房2358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4300套的建设任务。截至去年年底,我市新开工廉租住房2418套,为省定责任目标的101%;实施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17423户,新增家庭608户,为省定责任目标的102%;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4637套,为省定责任目标的103%。
2 抽中一张幸运卡,拥有一个幸福的家
“397”这个数字对涧西区刘银旗来说是幸运数字。2011年10月20日,“天和苑”经济适用房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认购经济适用住房593套,第一次参与经济适用房抽号就中签的刘银旗无疑是幸运儿。
去年,我市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9794套,为省定责任目标的109%。为了保证保障房的质量,我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推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分户验收制度,对已进行分户验收的房屋则要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确保每套住房达到入住条件。
同时,为了有效杜绝炒卖、倒卖和转让经济适用房等不法行为,真正把住房提供给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我市对认购环节作了更细致的规定:凡是不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办理房产合同备案、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所有抽中号码的市民在登记时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存于不同的部门,任何人无法更改。
3 告别城中村,拥有一个幸福的家
孙书修是高新区孙旗屯村村民,在2011年的城中村改造中,他们家告别了居住几十年的旧房,搬进了安置小区。他家共10口人,按照补偿方案,分到了4套房子,每套约120平方米。小区住宅为多层住宅,水电气暖齐全,小区24小时有保安值班,搬进新居的孙书修一家高兴不已。
2011年,我市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全年完成投资296.87亿元,完成拆迁面积1211.38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580.54万平方米,完成竣工面积345.62万平方米。全年共实施改造项目93个,涉及安置搬迁群众11万余人。其中实施城中村改造26个,涉及安置25420户98833人。实施改造的26个城中村群众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面积达806万平方米,拆迁总量为前十年总和的两倍有余。
对我市告别城中村和棚户区的11万余群众来说,最关心的是补偿安置问题。日前,《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和《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相继出台。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常安仁表示,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昭示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拆迁就是要保障拆迁户居住面积不减,居住环境改善。
安置房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选择实物补偿的拆迁群众将面临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我市将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给被征收人发放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不低于600元。如果过渡期超过了规定期限,临时安置费将加倍发放。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同样标准一次性获得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预计3年内,所有搬迁户将搬入新家。(记者 连漪 通讯员 杨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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